转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
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淮驻发改纪监发〔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淮驻发改纪监发〔2020〕2号)
中共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