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质价政策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从即日起按规定公开挂牌组织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预案》执行时间至2020年9月30日。
等级 |
价格 (元∕斤) |
容重 (克∕升) |
不完善粒 (%) |
杂质(%) |
水分(%) |
色泽 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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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其中: 矿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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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1.16 |
≥790 |
≤6.0 |
≤1.0 |
≤0.5 |
≤12.5 |
正常 |
二等 |
1.14 |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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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1.12 |
≥7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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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小麦,应为2020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指标。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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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扣量 项目及规定 |
水分 |
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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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 |
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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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善粒 |
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不完善粒超过8%的小麦,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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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增扣量项目及规定依据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 |
监督电话:0554-2687954 2683944(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554-2680097 (农发行淮南市分行)
0554-4039623(中央储备粮淮南直属库)
公布时间: 2020年6月10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发行安徽省分行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