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防汛救灾
工作措施的通知
淮粮仓网函〔2020〕10 号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措施的通知》(淮防指办电〔2020〕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压实防汛责任,备足防汛应急物资,对低洼库区、易发生渗漏的老旧仓房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安全度夏度汛。
附件:《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措施的通知》(淮防指办电〔2020〕24号)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