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粮仓网函〔2020〕20号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淮安办〔2020〕81号)和《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措施,及时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请各单位于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分别将上年度和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安全仓储与科技科,典型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附件:
1、《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0〕90号);
2、《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0〕59号)。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及电子文档下载:淮粮仓网函〔2020〕20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