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淮粮仓网函〔2020〕23号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淮防办〔2020〕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节日期间风险防控,严格应急值守,确保节日期间“两个安全”。
附件:《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淮防办〔2020〕30号).pdf
淮粮仓网函〔2020〕23号转发《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