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
现将《安徽省省级储备糖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省级储备糖储备库资质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皖粮物联〔2019〕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