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的行政管理和对受委托省级储备粮棉的监管工作。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市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和受委托省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省级储备与市县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办公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民裕东街民安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徐权
邮 编:232001
办公电话:0554-26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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