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市级储备成品粮油
承储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淮粮仓网函〔2019〕23 号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根据《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请工作将于2019年8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条件按照《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承储资格。
二、申报受理时间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9日期间,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本(1式2份)及电子文档。申请材料纸质文本应符合《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的规定。
2、评估审核受理时间。2019年8月30日前,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联系人:周元雪 联系电话:0554-2682725 邮箱:136274936@qq.com
附件:《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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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链接:http://lswz.huainan.gov.cn/13190842/127345738.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