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垫付办理病退手续钱款至今未退还
信件编号: | 20200902001 | 来信时间: | 2020-09-02 15:40 |
---|---|---|---|
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倪**** |
内容: | 我爱人陈太文原为八公山区粮食局食品厂职工,其于2007年向单位垫缴14800元办理病退手续,办理时单位承诺后期将此钱款退还,但此钱款至今未退还。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答复时间:2020-09-03 08: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也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此事,至今未能解决,待全市大集体企业相关政策出台后再作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