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淮南市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安徽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皖粮仓联〔2017〕5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粮食局草拟了《淮南市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4月25日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粮食局。
联系(传真)电话:2682725
附件:《淮南市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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