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6 09:27作者:倪进旭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阅读: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切实加强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根据《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请工作将于20246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条件按照《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承储资格。

二、申报受理时间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66日至617日期间,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本(12份)及电子文档。申请材料纸质文本应符合《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的规定。

2、评估审核受理时间。202471日前,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人:蒋丽君      

联系电话:0554-2682725      

   箱:hnscck@163.com

 

附件: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pdf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