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切实加强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根据《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申请工作将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条件按照《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承储资格。
二、申报受理时间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7日期间,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文本(1式2份)及电子文档。申请材料纸质文本应符合《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的规定。
2、评估审核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前,市局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联 系 人:蒋丽君
联系电话:0554-2682725
邮 箱:hnscck@163.com
附件:淮南市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淮粮联〔2019〕47号).pdf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