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淮南市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4 09:01作者:政策法规科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阅读:

《淮南市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暂行办法》(淮粮执法联规〔202211号》)是我市开展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第一条明确其制定依据包含了《淮南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淮府办〔201749号),现该文件已废止。同时,我省制定并施行的《安徽省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暂行办法》(皖粮执法联规〔20211号),该办法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能够完全覆盖和指导我市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相关工作。2025年第10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淮南市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暂行办法》(淮粮执法联规〔202211号》)予以废止,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