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售粮农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6-10-22 10:17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字体: 大 中 小 】阅读: 次

全市农民朋友们:

秋粮收购即将全面展开,为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售粮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格执行质价政策

粮食收购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按质以等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广大售粮农户在售粮前请尽可能对粮食进行清理整晒,确保水分、杂质等指标符合收购要求。如遇持续阴雨天气或晾晒条件不足,可参照市粮食和储备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103家粮食烘干企业信息,就近预约烘干服务,避免因粮食受潮、杂质偏多、出现霉变破损等情况,造成收入受损。

二、自主理性出售粮食

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广大售粮农户可通过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政府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收购站点公示等正规途径,及时了解收购政策、质量标准、市场价格和收购库点等信息,不盲目跟风、不轻信不实传言。建议结合自家粮食存量与品质情况,理性判断市场走势,合理把握售粮时机。

三、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粮食收购原则上应当“一手钱、一手粮”,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售粮者同意,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兑付期限,但要限期兑付,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鼓励粮食收购者和售粮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粮食品种、数量、金额、兑付时间等。对以口头形式约定的,鼓励留存必要证据。粮食收购者不得以未收到第三方付款等为由,不按约定支付售粮款。对粮食收购者未按时限兑付或不足额兑付售粮款等违法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

粮食收购期间,市粮食和储备局将持续开展粮食收购行政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或“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收购点使用精准的计量器具,确保称重准确无误,坚决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感谢您对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554-2683537(市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监督科);

          0554-2683944(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和储备科)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