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 1 1日至 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民裕东街89号,电话:0554-2683107,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有力促进各项中心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施政信息。围绕动态信息、重大决策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信息,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550余条二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研判社会热点,及时准确公开涉粮信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如在收购期间,及时公布收购库点和价格信息,方便卖粮农户售卖粮食,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70余次。三是发挥政府网站窗口作用,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利用网站开设的局长信箱栏目,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并请单位主要领导、专家进行解读,加深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认同。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1篇。

(二)依申请公开

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了《淮南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定期开展局网站信息普查监测,及时整改错敏词及隐私泄露,确保网站信息积极、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2022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8件,相关工作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并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内容,做到公开与更新同步进行。按照市公开办安排部署,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分类发布,方便管理与检索。我局无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政府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核发布流程,采用严格的审批手续,充分保障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对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每周五机关政治业务培训内容。政务信息报送和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三是部分公开内容的格式不够规范。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上述不足,加强学习,补差补缺,努力打造更加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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